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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杏林街道购买社区治理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日期:2026-06-29 浏览次数:17

一、项目编号:[350211]FJXS[GK]2026001

二、项目名称:杏林街道购买社区治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北大道1104号10楼2,100,000.06元99.7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1-1其他服务社区治理服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100,000.06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苏哲鹏评审专家:蓝勇邹瑞清洪彤华任志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类别:服务类。②收费标准以采购包中标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收费标准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分段累进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滨北支行,账号:592907085010802)。③中标人企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投标人若欲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应根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进行认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杏林街道购买社区治理服务:2.14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33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592-628810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陂街道龙岩大道龙岩大道中282号B栋705

联系方式:张女士、0592-6518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92-6518108

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