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拘留所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fycg202606-014
二、项目名称:凤阳县拘留所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长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大道珍珠集团总部办公楼308室
成交金额:贰佰零陆万捌仟柒佰捌拾贰元整(小写:206878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凤阳县拘留所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凤阳县拘留所改造工程,包括新建门卫、停车场、道路拓宽、白改黑、新建非机动车棚、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弱电工程、墙屋面改造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采购文件及答疑澄清、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答疑等相关文件。
施工工期:56日历天
项目经理:郭先祥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皖2342010201342395)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元兵、王传梅、陈贵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文件的100%收取,代理费:5516.68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凤阳县公安局或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大道武临桥北或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名城华庭4幢,联系人:蒋主任或尹工,联系电话:0550-2225002或18855166293。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002001001/20220114/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所需材料详见: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凤阳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惠政路凤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0-6726600。
2.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2068782.00元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公安局
地 址:安徽省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大道武临桥北
联系方式:蒋主任,0550-2225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名城华庭4幢
联系方式:18855166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宝林、汪一鸣
电 话:18855166293、13267195618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最后承诺报价表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