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825263160020000015-LYTSZC2026-036
二、项目名称:351国道(320国道至窑三线路段)区间测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海军,徐明,项松青(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汪油亮,胡剑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307.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荣昌东路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015637
质疑联系人:严振文
质疑联系方式:13967019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中星国际汽车城5栋301-304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013889
质疑联系人:陈惜明
质疑联系方式:1586907679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联 系 人:严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701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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