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2026年新安县仓头镇陈湾村产业道路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0 浏览次数:7
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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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6-58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2026年新安县仓头镇陈湾村产业道路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7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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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新安政采磋商(2026)0057号-1本次设计主要对路基宽度不足部位采用18cm厚C25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拼宽至设计宽度,在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拉毛后铺筑5cm沥青混凝土面层,路两侧各0.5m宽土路肩。(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星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自贸大厦5楼A区5-140号999,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6.6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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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2026年新安县仓头镇陈湾村产业道路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45日历天许玉峰豫1412019202002958
三、评审专家名单
孙振伟、秦彩霞、王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的标准收取,不足 3000 元按 3000 元收
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11,98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仓头新街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82881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283号
联系人:尚晓雪
联系方式:0379-65977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晓雪
联系方式:0379-65977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