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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人民政府喇嘛甸镇繁荣村2026年农机具和植保无人机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7 浏览次数:30

一、项目编号:[230604]ZCGL[CS]20260005

二、项目名称:喇嘛甸镇繁荣村2026年农机具和植保无人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喇嘛甸镇繁荣村2026年农机具和植保无人机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废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喇嘛甸镇繁荣村2026年农机具和植保无人机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迪(采购人代表)、何昆、杨忠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费支付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费标准,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取,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费计费费率: 招标代理费计费费率: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费率1.5%; 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费率1.1%; 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费率0.8%; 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费率0.5%; (1)户名: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兴业支行 (3)账号:0905063719200035949 (4)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5)电话:0459-8888062 2、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如中标,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采购活动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招标代理费不因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该项目因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取消等原因而取消,招标代理费一概不予退还,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相应风险。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为同意此约定。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1喇嘛甸镇繁荣村2026年农机具和植保无人机采购项目0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一道街124号

联系方式:13936779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兴大街4号大庆电子商务产业园的A座15楼

联系方式:0459-8888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59-8888062

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