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宛城区2026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道路修建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3 浏览次数:34

公告内容文档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6-44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宛城区2026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道路修建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2日5、评审日期:2026年08月03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宛城政采磋商-2026-44-1杨湾村陈徐庄自然村道路修建、曹庄村道路修建、竹园村道路修建、金华镇研学基地配套路修建。南阳鼎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茶庵乡袁黄庄村 1 组 31 号1,322,800.00元 评审总得分:84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杨湾村陈徐庄自然村道路修建、曹庄村道路修建、竹园村道路修建、金华镇研学基地配套路修建。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30日历天刘玉平豫2412023202407194三、评审专家名单黄广荣(组长)、马捷、龚健冲(采购人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5,228.00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电话:0377-63595315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地址: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金华街联系人:忽建龙联系方式:147380023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联系人:曹帅锋联系方式:132837704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帅锋联系方式:1328377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