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采购包2:
采购包3:
合同包1:
服务类(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包2:
服务类(海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包3:
服务类(北京鑫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鑫宏瑞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各采购包的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具体标准:中标价的100万以下部分按1.5%,100-500万元部分按0.8%,500-1000万元部分按0.45%,1000万元以上的按0.25%,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6年度仓山片区破路修复工程服务:7.63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6年度鼓、台片区破路修复工程服务:5.73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2026年度晋安片区破路修复工程服务:6.36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包1:
1.1.在资格性审查阶段,福建省川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单位授权书,按废标处理,资格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剩余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结果为通过。
1.2.在符合性审查阶段,福建晋旗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专项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福建中天华兴城建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杭州交投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专项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杭州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未对“其他商务要求”进行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福建嘉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专项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杭州华水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专项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剩余供应商符合性审查结果为通过
2.采购包2:
2.1.在资格性审查阶段,福建省川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单位授权书,按废标处理,资格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剩余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结果为通过。
2.2.在符合性审查阶段,福建晋旗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专项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福建中天华兴城建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杭州交投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专项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杭州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未对“其他商务要求”进行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福建嘉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专项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杭州华水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专项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为采购包1中标候选人,符合性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剩余供应商符合性审查结果为通过。
3.采购包3:
3.1.在资格性审查阶段,福建省川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单位授权书,按废标处理,资格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剩余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结果为通过。
3.2.在符合性审查阶段,福建晋旗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专项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福建中天华兴城建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杭州交投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专项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杭州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未对“其他商务要求”进行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福建嘉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专项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杭州华水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专项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为采购包1中标候选人,符合性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海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采购包2中标候选人,符合性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剩余供应商符合性审查结果为通过。
4.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帐号:351008070018000230029
名称: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98号汇福大厦7楼
联系方式:17705916868
名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
联系方式:0591-87667815
项目联系人:何疆、邝璐
电话:0591-87667815
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