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实验室、儿研所通风橱等设备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南京市儿童医院实验室维保服务,主要包括广州路院区3号楼19层基因实验室、3号楼21层洁净实验室;河西院区4号楼一层基因实验室;广州路院区3号楼19-21层实验家具、设备、器材等,包含洁净与空调系统、低压配电系、照明、弱电、洁净空调自动控制系统、给排水、工程及实验家具等保障服务,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标准: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服务费标准按下表中标准的40%计取。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
收费金额:人民币5328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儿童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广州路72号、江东南路8号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5-52862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617室
联系人:吴志叶、吴岢非
联系电话:025-52875983、5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志叶、吴岢非
电话:025-52875983、593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