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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宜宾市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四川省长江干流主要汇水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宁县)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8 浏览次数:11

一、项目编号:N5115242026000056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四川省长江干流主要汇水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宁县)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片区利州广场南侧金橄榄广场2栋26-9号9,660,000.00元99.5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C09020100C09020100 造林服务宜宾市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四川省长江干流主要汇水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长宁县)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范围满足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项目建设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建设任务:退化林修复工程6606.27亩、修建小型水利设施-蓄水池9处; 2 、项目管护期限3年,在2027年、2028年、2029年12月前按要求完成年度管护。满足招标文件和相关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尹(采购人代表)彭久桥徐昭华马亚乔江庭根郭永富杜树芬马梅青(采购人代表)唐方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100万收取成交金额的1.5%,100-500万收取成交金额的0.8% ,500-1000万收取成交金额的0.45%。中标人需在结果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6.79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4622067,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二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

地址:长宁镇竹都大道三段69号

联系方式:13550724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众诚国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东山江长路外侧竹海.温州商城期A5号3层

联系方式:0831-4626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0831-4626177

四川众诚国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