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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福鼎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0 浏览次数:14

一、项目编号:广招字【ND2026】031号(招标文件编号:广招字【ND2026】031号)

二、项目名称:福鼎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德市福永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7号禾丰商业城A幢201D室

中标(成交)金额:108.01245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德市福永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福鼎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福鼎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进行定点采购     按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节点(于每日7点30分前将所需食材进行配送),按时完成食物采购和交付。     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郑其康 专家:周伏敬(组长)、丁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合同包1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收费费率标准为1.5%,成交金额在100-500(万元)的收费费率标准为0.8%,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5641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开户名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账号:201000201013330;开户银行:福建福鼎恒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64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

2、成交供应商为宁德市福永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得分:97.93分,投标下浮率3.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桐城街道滨海路225号        

联系方式:郑其康、15059275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万辉嘉园三栋一梯1401室            

联系方式:苏巧玲、0593-7566989、13313728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巧玲

电 话:  0593-7566989、13313728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