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大数据中心
采购包1: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崇州市江之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谢泠舒、杨鼎国、曹曦(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中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费率1.5%并下浮20%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18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监督管理部门:崇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2313883,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安中路1号。
名称:崇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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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8-82380955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028-82380955
四川蜀鑫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