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FCG2026-35613(招标文件编号:GZFCG2026-35613-002)
二、项目名称:西藏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县大队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包9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洛隆县华硕食品及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洛隆县安置房公路旁 6 栋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1.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洛隆县华硕食品及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县大队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包9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年 配送食材的质量验收标准:中标人配送所有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
1.蔬菜类:蔬菜须根据季节变换实时跟进,蔬菜类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无虫、无黄叶、无杂质,无农药残留超标;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2.鲜肉类:肉身须盖有卫生检疫章,提供有关检验合格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新鲜、无异味;须为供货前12小时内宰杀;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3.家禽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须为供货前12小时内宰杀;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4.水产类:必须鲜活,按采购品种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要求现场宰杀干净。
5.禽蛋类:鲜新、无破损、无臭蛋、色泽光滑;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6.牛奶: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包装完整,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7.水果:水果须根据季节变换实时跟进,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虫蛀、寄生虫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8.干副食类:所有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及用品相关标准,其中冻品包装完好,产品合格证QS标识齐全,注明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剩余质保期不低于质保期的1/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玉德;张显涛;王志强;白玛德吉;吕莉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取,金额为10318.00元。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31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马草坝路
联系方式:0895-49260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清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市卡若区生阁宗花园小区
联系方式:宋女士 17289109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 17289109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