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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信阳市中医院便民自助售货机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9 浏览次数:22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医院便民自助售货机合作项目

2. 采购单位:信阳市中医院

3. 项目地点:信阳市中医院院内指定区域

4. 投放规模:院内多处点位投放格子式、升降推杆式自助售货机,可混合投放;实际投放数量、机型以院内现场核定为准,设备摆放优先便利患者。

5. 交付周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6. 合作费用:单台设备每年服务费报价不得低于400//年,供应商自主报价;乙方按季度向医院缴纳服务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7. 合作期限:合作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医院根据乙方全年服务质量考核结果自主决定是否续签;乙方运营服务不达标、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要求乙方3日内拆除全部设备、恢复场地原貌,项目主动权归医院所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代理商参与磋商须提供售货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

2. 经营范围包含自动售货机、医疗器械零售;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经营许可,售卖消毒用品需配套消毒产品经营资质。

3. 失信记录,响应文件内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 磋商会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正规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到场,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三、设备与运营服务核心要求(见附件1

四、响应文件递交相关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71817:00,逾期送达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2. 递交地点:信阳市中医院总务科(工区路411号)

3. 文件编制要求: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低于400//年、密封不合格、缺少核心资质材料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4. 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报价函、报价一览表、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厂家专项授权、技术/服务偏离表、医院运营业绩、运营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承诺书、设备检测报告、企业资质、信用截图、企业实力佐证材料等。

5. 磋商时间、会议室地点另行通知;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