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银川市兴庆区南部零散城中村改造项目劳务分包
二、招标编号:CXT-DL-LWFB-2026163
三、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兴庆区南部零散城中村改造项目劳务分包,招标人为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四、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银川市兴庆区南部零散城中村改造项目劳务分包所有内容。
2.项目地点:兴庆区燕庆路以东,塔寺路以南,经十五路以西。
3.计划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时间为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5.招标内容:银川市兴庆区南部零散城中村改造项目劳务分包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6.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投标人提供的劳务作业服务,必须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及相关要求,保证劳务质量合格。
7.质量标准:合格。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拟招标劳务服务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分包企业,具备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劳务管理人员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负责人。
3.投标人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相关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劳务作业能力,近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劳务作业经验,未发生因质量、合同履行、劳务纠纷等方面违约或被起诉行为。
5.投标人须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所需求的专业人员(有施工人员上岗证)和施工机具。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7.投标人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