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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国控重卡充电站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3 浏览次数:3

平泉国控重卡充电站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泉国控重卡充电站项目 招标人为 平泉森城智慧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缆、拉盘、锥形水泥杆等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在101国道、508国道沿线建设4个充电站
2.2招标范围: 采购电缆、拉盘、锥形水泥杆等。(数量详见供货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产品生产的生产厂家或供货能力的代理商。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信誉要求: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发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23 10:00 至 2026-09-3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0-14 09: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①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一是“盲抽”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二是“盲评”,即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应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未按暗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②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