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国控重卡充电站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泉国控重卡充电站项目 招标人为 平泉森城智慧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缆、拉盘、锥形水泥杆等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在101国道、508国道沿线建设4个充电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23 10:00 至 2026-09-3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0-14 09: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①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一是“盲抽”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二是“盲评”,即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应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未按暗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②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