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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国控重卡充电站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3 浏览次数:4

平泉国控重卡充电站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泉国控重卡充电站项目 已由 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平数政备变字202601-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泉森城智慧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泉森城智慧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在101国道、508国道沿线建设4个充电站。
2.2招标范围: 对充电站电力配套设施进行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2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23 10:00 至 2026-09-3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0-1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